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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初、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4] 15号文件关于“全面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细做好,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工作做强做大”的要求。为了提高石材护理企业的整体素质,北京石材行业协(商)会计划在2012年12月中旬在北京举办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资格(初、中、高级)培训班,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踊跃报名参加。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及条件
1.培训与考核对象:北京及周边地区从事石材应用护理专业的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酒店业管理人员、保洁公司相关人员、清洗公司有关人员或有志于本行业的各界人士等。
2.申报条件:
(1)初级工:初中以上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下;
(2)中级工: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践。集中培训时间为4天(理论2天,实操1天,考试1天);由业内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授课并指导实践。(课程安排另文)。
授课内容:石材基础知识,石材养护的必要性和意义,石材的防护与养护,石材病症的防治,石材的整体研磨、石材在结晶硬化处理技术,国内外石材养护现状等
实操部分:按照协会制定的《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操作要点。
考试办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加问答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三、颁发证书
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者,由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并加盖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寻。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1.培训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4月13日至17日(以下发开课通知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者填好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
欢迎石材护理及相关企业人员踊跃参加,具体事宜可咨询北京石材行业协会。
3.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办证用);
4.理论课培训、考试地点:北京石材行业协会三层会议室;
实操培训、考试地点在北京石材养护专业企业进行;
联系人:闫照杰
报名电话:15910880858 010-87572188
传 真:010-52938699
邮 箱:bjshizhiliang.com
户名:北京石材行业协会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西直河分理处 帐号:0114050103000003873
六、主办单位:
北京石材行业协(商)会
北京石材行业协会石材养护专业委员会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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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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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填表人: 日期:
注:申报人参加鉴定时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3张2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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